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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会议2026-03-24 00:11
学术会议 | 第二十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第十届法律史学青年论坛(2026年7月11日-12日,北京)
MY转载自崇法论丛微信公众号
摘要
第二十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第十届法律史学青年论坛拟定于2026年7月11日—12日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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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法律史学研究的理论创新,促进青年学子参加学术活动、加深法科博士生学术交流,中国法律史学会决定,2026年第二十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承办,论坛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第十届法律史学青年论坛合并,拟定于2026年7月11日—12日(暂定)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论坛事项公告如下:


一、论坛主题

法律史学的传统与现代化


二、邀请对象

全国在读的法律史专业或从事法律文化研究的其他学科(理论法学、部门法学、历史学、人类学、哲学等)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等。 凡博士毕业不满一年者,也可应邀参加。


三、征文要求

有意向参会者可围绕本届论坛主题,选取不同侧面和角度撰写论文。论文须新作,已参加过其他会议或已经发表的论文恕不接受。会务组将对申请参会者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遴选出20篇左右的优秀论文,并向申请参会者发出正式邀请。 
论文体例请参照《法学研究》杂志标准执行。申请参会者请将论文电子文档于2026年5月31日前发至本次论坛征文邮箱,并在文末注明作者的就读院校、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论坛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发送正式邀请函。
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5月31日。
正式邀请函将于2026年6月30前发出。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承办方将为收到正式邀请函的参会者提供食宿,并报销其北京往返交通费(报销标准限于火车硬卧票、高铁二等座以下。超标部分,由代表本人承担。但须向会务组提供相关票据原件,作为报销依据,无原件者,恕不办理)。


五、参会地点

地点暂定为中国政法大学,以正式邀请函为准。会议不设接站服务。
征文邮箱:18911196011@163.com。邮件请标明“法律文化博士论坛征文”主题。
会务组联系人: 高飞电话:13811502353,010-58908274 张荣超电话:15011559233,010-58908274


中国法律史学会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2026年1月8日

转载自崇法论丛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tzeBcbXhyb14v18-4weaw

一审:莫野,二审:郑依滢,三审:杨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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